联系我们
CONTACT
  • 企业名称 : 厦门3D打印
  • 企业电话 : 15816873821
  • 企业手机 : 15816873821
  • 企业QQ号 : 3092215391
  • 企业邮箱 : xmjiecheng@qq.com
  • 企业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杏林地铁站旁
3D打印技术的兴起与难题
Content Show

3D打印技术的兴起与难题

3D打印技术的兴起,一方面给制造业带来了全新的制造模式,另一方面也引起了由此是否可能会出现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的恐慌。3D打印技术的运用包括3D打印建模、3D打印制造、3D打印数字模型传输等过程,涉及到知识产权方方面面的问题。3D打印数字模型可以构成原有作品类型中的美术作品、建筑物作品、实用艺术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等。


3D打印技术在《经济学人》专题报告中被评为促进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之一,被誉为是“工业4.0时代”的标志。近年来随着以美国、德国等国家的引领,全球范围内呈现出3D打印热潮。美国Charles W.Hull早在1982年将光学技术用于增材制造,发明了3D打印技术。但是工业机械用3D打印机直到2000年代才投入到市场使用,近几年才开始有一些3D打印机广泛地投入到日常生活当中。这是因为此前的技术尚未成熟、且成本过于昂贵,而且早期关于3D打印技术的专利期限也是到进几年才开始专利期限届满。有学者推测2014年SLS(Selective Laser Sintering)技术中的核心专利也将达到期限,未来的3D打印市场将进一步扩大。目前3D打印技术被运用于制造业、航天科技行业、考古文物领域、食品行业、建筑行业、医学领域等。3D打印技术的运用不仅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将会产生是否会冲击原有法律制度的疑虑。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受到经济基础、科学技术发展等的影响。其中科学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法的影响尤为突出。有位学者曾指出:“著作权法是被科学技术的变革推着走的”。特别是传播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引起著作权制度的相应变革。这是由著作权的内在机理(促进文化创造与传播的激励理论)所决定。


传播技术的发展,将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分为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受到印刷技术发展的影响,印刷技术的普及,造就了大规模出版业者的出现。为了保障首次出版者的权利,由出版业者游说下制定了最初的著作权法即《安妮女王法》。从第一部著作权法到至今为止都是采用了以禁止复制权为核心内容并规制合理使用的理论构造。初期的禁止复制权只是规制了竞业者的权利,并没有涉及过多的私人领域。而在第二阶段中,由于录音、录像、复印技术普及到了私人领域,复制者的增多使得权利的实效性受到了威胁。因此强化有关合理使用制度,就是此阶段的重点工作。第三阶段则与第二阶段相比又产生了创造、使用和传播模式的实质性的变革,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不仅仅是复制技术的创新,还建立了收发自如的信息情报网络。


3D打印技术也是运用了相应计算机技术的结果,所以可以理解为处于著作权制度发展的第三阶段。著作权法就是在适应技术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扩张客体范围、一方面增设权利种类及其范畴;另一方面限制一部分权利的方式来实现其制度完善的。虽说3D打印技术为新兴事物,但是与90年代打印机普及时对著作权法产生的冲击,在其机理上存在很多相类似的部分,争议的焦点仍旧集中于复制权、合理使用、侵权认定等法律问题上。现有的法律规则对此类问题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解释经验及相关判例研究。


近年来国内外有关3D打印技术与知识产权问题的文献激增。但是由于技术发展的不可预测性以及著作权法的复杂性,大部分的研究主要是提示3D打印技术将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或只就著作权重点领域问题进行了探讨。对于3D打印数字模型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的研究尚不充分。3D打印数字模型作为3D打印技术的核心要素,不仅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分析有关3D打印的著作权问题的逻辑起点。大部分学者认可3D打印数字模型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在具体构成何种作品的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判断将构成何种作品,即作品类型的划分,在独创性的判断标准及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上都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因此本文的目的就在于,在现有的著作权法体系下,结合国外先进理论,梳理并分析3D打印数字模型的可版权性问题,并探寻著作权法应对新技术挑战的出路和对策。



你可能感兴趣的类似3D打印资讯

3D打印的材料为什么很少?现有的材料介绍

细说3D打印模型的版权纷争及利益的划分问题

3D打印距离我们的生活还远吗?

3D打印在风格服装设计中的应用现状

3D打印的本质-设计文件

3D打印是什么?——3D打印背景介绍



GoTo Top